结婚的心理动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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爱情的意愿与发展
人们的结婚很大程度上是实现爱情欲望。这种爱情的欲望是相爱的人们合一的欲望,这种合一的欲望如此强烈,以至于它不能谦让他人,并对所有的阻碍者都怀有强烈的敌意和忌妒。
当爱情达到顶点时,处在感情高峰的人们希望这种爱是永恒的,并且希望用婚姻制度作为爱情的保障,要不然哪会有那么多“海枯石烂”式的誓言?在深深相恋着的人的眼里,彼此是独一无二的,是不可替代的,任何异性与心上人相比都黯然无光。情人们渴望永远彼此占有、永远持续这种极端的幸福,正如恩格斯所说:“……性爱常常达到这样强烈的持久程度,如果不能结合和彼此分离,对双方来说即使不是一个最大的不幸,也是一个大不幸;仅仅为了能彼此结合,双方甘冒很大的风险,甚至拿生命孤注一掷……”于是,他们发自内心地选择结婚,希望借助婚姻这种社会契约来保障爱情的完美和持久。婚姻确实给恋人们一个社会认同的、有法律保障的、排除其他异性的小实体,那些曾经游移不定的、朦胧的欲望都在此变成了活生生的现实,恋人们在充分体验爱的同时也得到了安全与满足。所以,人们总把新婚作为最甜蜜的的时刻。
爱情欲望是人类的本能。所以,恋爱结婚不应只是年轻人的特权,老年人也有恋爱的需求,特别是那些离异或丧偶的老年人,他们在自由恋爱和结婚时,儿女或亲戚不应该、而且也没有权力进行干涉。
同封建社会相比较,在现代社会中爱情成为婚姻的核心,结婚是以爱情为基础的。但是,仅有爱情是不移的,结婚还应有别的心理动机,其中一点最重要的,也是往往被人回避的动机,这就是为了满足性欲。性欲虽然像食物和睡眠等基本生存条件一样重要,但人们却羞于谈性的需要,并给它蒙上罪恶的阴影。西方社会的性解放给人们带来了心理的不安和情爱的不定,在性的放纵中人虽得到了发泄,但却失去了情爱的温馨、安全和稳定,艾滋病肆意流行起来,许多人又向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复归,社会也在呼唤情爱的忠贞。
社会的需要
在社会上存在着这样一种现象,少数人过着同居的生活。但是,这种生活是不能公布于众的,它不被社会法律及文化习俗所接纳,处于这种生活的人有犯罪心态,他们无法满足自己的社会实现感。人都想为社会所承认,都想在社会上保持一定的位置。所以,实现社会需要也是人们结婚的一个动机。结婚可以使两性情爱得到社会认可,同时也得到社会的保护。而同居等非婚两性关系却无法得到认可保护。已婚者也许有了情人,但他(她)只能与婚姻原配公开出人自己的社交圈,情人间感情再亲密,也不能公开双双露面。所以情人关系最终不是结婚就是破裂。因此,爱情要考虑到社会的需要,不健康的爱情是不会被社会认可的。
结婚动机中如果社会实现的欲望过高,则会使爱情受到压抑。但是,有的人宁愿牺牲爱情,也要谋得社会地位。如此,与某某要人的女儿结婚可能并不是为了爱情,而是为了取得更高的社会地位。由于传统的束缚,许多女性更是通过结婚来提高自己的社会价值,“夫贵妻荣”正是反映了这样一种观念。虽然在现代社会妇女更自立了,但传统的意识仍有影响,况且法律上的男女平等与现实中的男女平等仍有差距,许多女性仍愿与比自己地位高的男性结婚,以提高自身的社会地位和价值。
自我延续的需要
生育是自我延续的一种手段。在人们眼中,结婚、生育是最天经地义的事,事实也确实如此。生育不仅是天经地义的,而且还是充满创造性的。夫妇用情爱孕育了后代,人类才得以延续下去,而且生生不息。有一对夫妇由于不孕,婚后一直没有生育,当他们临近四十时。小宝宝不期而至。虽然非常辛苦,但他们喜悦的心情是无法用言语描述的。他们认为,看着孩子一天天成长,自己仿佛也获得了重生。
